問題描述:
我在東莞鳳崗鎮有一棟自建的房屋,平時除自己住一間外,其余的都是用來出租。最近有一家公司想要來租我的房子,用作員工宿舍,但是要求我這邊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我是個人將房屋出租給公司,能不能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解答回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委托地稅局代征稅款和代開增值稅發票的通知》(稅總函[2016]145號),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以及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購買方或承租方不屬于其他個人的,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后可以向地稅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您個人將房屋出租給公司,可以到當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結語:
個人出租不動產,是可以當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但是個人發生的其他應稅行為,稅務機關是不得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所以,您可以到鳳崗地稅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