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營改增之后,新老項目一期二期交替出現,共同經營,共同生產的情況下,必須要分開采購,分開核算,分開決算。具體的分開決算是費用科目和開發成本科目下設置明細分開核算嗎?如果沒有設置明細分開核算,所得稅匯算時怎么去分攤?
解答回復:
營改增后對老項目實行簡易征收方式,目的是老項目的流轉稅稅負不因營改增而增加。是否分開核算對所得稅的影響不大。只是對增值稅的影響較大。有可能影響新項目的抵扣。5月1日后,新老項目交替出現,共同經營、共同生產的情況下,必須要分開采購,分開核算,分開決算。5月1日后老項目產生的增值稅的進項稅,不可以在新項目進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