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我公司是一家從事互聯網服務的公司,總公司在深圳,在東莞有設立一家分公司。東莞的分公司為非獨立核算,東莞公司員工的五險一金在東莞當地繳納,工資由深圳總公司統一發放,這種情況下,分公司員工的個人所得稅在深圳繳納還是在東莞繳納?
解答回復:
根據《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規定:
1、在中國境內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2、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結語:
您東莞分公司員工的工資由深圳總公司直接發放,因此應該在總公司所在地深圳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